韶关市曲江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长者配餐服务院内采购公告
为推进医院医养结合中心长者配餐服务,提升长者幸福感及获得感,现拟通过院内采购的方式,对医养结合中心长者配餐服务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曲江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长者配餐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
项目 |
规格需求 |
预算(元) |
备注 |
早餐 |
粥、粉、面、云吞、饺子、包点等 |
25-30元/日/人 |
除此以外的餐饮需求,另行收费 |
午餐 |
二荤一素一汤一饭一水果 |
晚餐 |
二荤一素一汤一饭 |
3.组织类型:采用现场评分方式议标,选择1家投标公司中标。
4.项目概况:招标为单价招标,中标后按实际配餐量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费
用。
二、项目要求
(一)采购期限及经费
1、项目名称:医养结合中心长者配餐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期限:一年
3、采购供应商数量:采购符合条件的一名供应商,开展医养结合中心长者配餐服务。
4、采购经费:每人每日(早、中、晚三餐)/25-30元,每日就餐数量根据实际就餐人数确定。预计每日就餐人数约60人次。
5、报价要求,本项目按单价不低于(¥25.00/三餐/人/日)。响应报价已包括供应商履行本合同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原材料费用、加工费、打包费、配送费、服务期内的各项管理费、人工费、设备费、补贴、工服、体检、社会保险费、公积金、风险金、税金等一切费用。
(二)采购内容
为推进医养结合中心长者配餐服务,提升长者幸福感及获得感,现通过院内采购的方式,确定医养结合中心长者饭堂配餐服务供应商。
1、配餐对象及时间:在医养结合中心居住的所有长者,采取集中定点配餐的方式,为每天就餐人数约60人(以实际报餐人数为准)提供三餐,一周供餐7天(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采购方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每天早餐6:30-8:00,午餐11:00-12:00,晚餐17:00-18:00。送餐到指定地点。
2、配餐标准:餐食须为即日烹调,早餐提供粥、粉、面、云吞、饺子、包点等,午餐提供2荤1素1汤1饭1水果,晚餐提供2荤1素1汤1饭。并针对老年人需求,制定营养充足、搭配合理、菜品丰富的食谱。配餐食谱可以根据采购方要求及长者需求,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供餐标准。
3、配餐地点: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指定地点开展配餐工作。
4、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协助采购人拓展长者配餐服务,成交供应商应按质按量,无条件配餐送到指定配餐点。
5、配送餐需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并由成交供应商统一送到指定长者饭堂,用餐完需由成交供应商进行回收,回收后进行清洗并高温消毒,供膳食时间为每周周一至周日。
6、成交供应商采用的一次性餐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是绿色环保、对人体无害的产品。
7、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季节选择适当的保温箱进行运送,确保长者每天可以吃到热饭热菜。
8、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必须保证供应新鲜的鱼、肉、蔬菜等,并按下列质量标准提供配餐产品:
8.1蔬菜类:无黄叶,无腐烂,无泥沙,新鲜,浸泡。有成交供应商的购买日期记录。
8.2水果类:新鲜无腐烂,无碰伤。有成交供应商的购买日期记录。
8.3肉类、海鲜类:无注水,有成交供应商购买日期记录。
8.4粮油、副食干货类:无霉变,水分标准及杂质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成分说明、逾期指示及完整包装。
8.5佐料类:新鲜无霉变,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成分说明、逾期指示及完整包装。
9、成交供应商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三无”产品或原料)不采购和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调味料以及人工色素调味料;不外购散装熟食品;尽量采购新鲜肉制品,少食冷冻肉制品、油炸食品、腌制食品以及香肠、肉丸等加工肉制品等。
10、成交供应商须每周周五前制定下周菜单用以公示,如采购人发现菜式不适合,可在收到菜单后2天内协调修改。
11、如采购人在本次采购期限内需要增加长者饭堂餐点,成交供应商应配合完成其他餐点供餐工作,成交供应商供餐标准与本次采购需求标准相同,供餐费用按照本次采购结算方式一并结算,但成交供应商结算总费用以本次采购预算总费用为限。
(三)服务及售后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制定严格的餐饮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范经营。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盖有公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整个配送过程科学合理,运输必须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车辆运输,保持清洁和每天消毒,车辆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在送餐过程中,送餐车必须严禁装载与配送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或物品。
3、成交供应商使用的餐具需按照国家有关餐具管理要求,做好公共餐具消毒盒清洗工作,并按要求存放。
4、成交供应商需提供“配餐送餐”服务,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配餐点及就餐人数,按时将饭餐配送至各个配餐点。
5、如因成交供应商的过错或管理不善,发生鱼、肉、蔬菜腐烂变质、人员中毒等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其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消除负面影响(如有)。若情节严重,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合同费用并追究违约责任。
(四)采购项目付款方式说明
支付比例100%,原则上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费用。于每月25日前与成交供应商核对上月就餐情况,数据核对无误后,由成交供应商将就餐情况统计表提交给采购方。采购方审核资料无误后,由供应商每月月底与长者或长者监护人结算上月费用。成交供应商迟延提交结算资料的,采购人可相应顺延审核、结算时间。
(五)监督机制:
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活动应接受采购人、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贯穿在成交供应商服务的全过程,包括以下项目:
1、资质、资格证书
成交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前述证书中须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资格),至少配备1名专业厨师和1名公共营养师,有国家职能主管部门颁发厨师资格证及公共营养师资格证。
成交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监督,成交供应商投入的配餐服务相关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持有健康证、上岗证。
成交供应商应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应的法规缴纳社保,做好员工管理工作。
2、产品监督
菜式品种的数量等监督,要求每顿供应的菜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数量。
产品的质量监督,成交供应商所制作的食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准。根据采购人就餐人数和经验积累,做到不留隔夜原料,不留隔餐制成品。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报餐人数向医养结合中心备餐室多配送一份餐食以备留样,该留样餐由采购方人员随机挑出或盛装后在供需双方人员共同见证下当场封存、冷藏于备餐室,封存、冷藏时间不少于48小时。该留样餐及留样冰箱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3、服务监督
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优质服务,各顿膳食供应必须遵守约定时间,按时供应。
(六)合同解除和终止
1、采购人有权提前1个月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合同终止(该合同终止之日即为需求结束之日)。该终止行为不属于采购人违约,采购人无须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
2、合同终止后,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和下一任成交供应商做好各方面的交接工作,确保配餐工作平稳过渡,为用餐人员提供正常的膳食服务。
3、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对其所造成的损失保留追索的权利。
(1)营业执照或相关经营许可资格被吊销;
(2)加工环节因管理不善造成污染引起的采购人食物中毒;
(3)政府职能部门检查不合格或受到行政处罚;
(4)拒绝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
(5)对存在问题拒绝进行整改或采购人连续发出三次书面整改函仍没有达到要求;
(6)在合同履约期内,成交供应商自行终止执行合同;
(7)合同履约期内,成交供应商将此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的;
(8)经营期间发生员工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9)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态度等而引发的用餐人员罢餐、静 坐、游 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
(10)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作假、销售无证食品、未按规定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经采购人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11)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12)不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有关文件规定要求配备相应级别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11月12日
2、报名地点:曲江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五楼503室总务股(曲江区马坝镇工农路8号)
3、报名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准备报名相关的整套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公司的服务方案、简介、资质、公司证照资料等,报名表)一式一份于2024年11月12日17点前纸质版交至曲江区人民医院总务股(②号楼五楼503办公室)。同时通过邮箱发送电子版相关资料,邮箱地址:YZMBMN@163.com。
4、联系人:叶股长;联系电话:0751-6681925。
四、开标、议标、评标
(一)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分
(二)开标地点:曲江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五楼516会议室
(三)各报名单位届时至少应选派一名熟悉业务的人员现场参加,介绍内容包括:资质、服务优势、服务方案等,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
(四)各报名单位现场准备至少5份投标文件。
(五)评审原则及方法
1、评审组由医院抽取本院相关专家组成。
2、评审方法:采用现场评分方式采购,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将电话通知中标候选人。
3、评审过程由人事股负责监督,如有质疑可与人事股联系,联系人:范股长,联系电话:0751-6681907。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