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流程
一、入院告知:
产妇住院分娩时,必须提供夫妇双方真实、准确、有效的资料,不得使用曾用名或他人姓名。请在入院时把夫妇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交给办理入院的护士登记。
二、《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
1、新生儿母亲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服务→生育→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网上预约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选择申领方式:邮政速递到家或现场领取。
2、预约现场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由新生儿父母办理。
三、预约现场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提交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手册》
2、婴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有效期内,过期无效)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双面复印清楚),如果双胎需要提供2份复印件。
3、如有特殊情况,按工作人员指引准备材料。
四、办理地点:住院楼一楼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
五、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节假日除外。
六、领取《出生医学证明》期限:
取好婴儿姓名,出生后均可以领取,但为不影响办理户口登记、医保报销等事项,建议出生后一个月内领取。
七、有效身份证件(在有效期内,过期无效):
1、大陆居民: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2、港澳台居民: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护照
3、外籍人士:护照
八、新生儿名字可以取繁体字吗?
不可以,新生儿名字应是国务院2013年版《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字,如有疑问者请取名前先与当地户籍办联系是否符合上户规定后再来办理出生证。
温馨提示:
1、《出生医学证明》打印前请认真核对父母亲及新生儿信息无误,住址与身份证或户口簿所载信息无误,《出生医学证明》一经打印,不能作任何修改。
2、《出生医学证明》保持完整,不能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不得在上写字涂改、不能过塑,否则作废。《出生医学证明》涉及孩子入户、上学、迁户口、出国等,请妥善保管。
3.《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咨询电话:6689896。